艺术设计分院寝室建设通报(五月份卫生检查)
作者:艺术设计分院来源:时间:2016-05-20 19:22:01
为了进一步推进寝室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每月对学生寝室内务卫生进行检查和评定。内务卫生检查办法以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由生活指导师和学生干部(包括楼长和层长)负责检查。抽查的重点是根据普查结果发现的脏乱差寝室。 在此对各年级优秀寝室成员予以表扬;对各年级不合格寝室成员予以批评,希望以下不合格寝室重视宿舍卫生问题。
优秀寝室:
D1-431(陈凯欣、陈璐露、洪婉婷、温倩倩、杨丽、张献琴)
F1-517(唐呈寅)F2-908(江颖超、张静雯、吴菁菁、支秉霞)
F2-911(郑曼菲、李佳延、冯黎晓、王阿慧)
F2-914(张晓静、吴燕飞、岑雨青)
F2-915(杨彤 、张煜碧、王怡琳、俞梦莹)
F2-918(干雨莉、刘佳晨、刘雨豪、王思瑶
)F2-921(陈冰倩、陈维聪、赵梦蕾、杨佳蕾)
F2-924(杨艳婷、刘珈如、陈群雅、周佳敏)
F6-522(陈美雪、陈思思、任玲玲、朱伟峰)
F6-532(阮佳瑜、任芷萱、钱晨 、安思颖)
F6-607(方倩云、杨金莎、陈妙然、胡爽爽)
不合格寝室:
D1-433(徐瑜叶、韩冰、任佳佳、程璐瑶、施小倩、冯晓宇)
F1-524(袁展 、陆达伟、陈嘉威、钟依磊)
F1-525(王肖雷、蒋国洪、孙圣凯)
F1-526(赵梨善、杨肖 、黄福锦、徐煜 )
F1-527(陈建立、牟鹏宇、廖维琛、林煜 )
F2-901(沈炜莹、夏露然、孙晓涵、鲍舒绮)
F2-902(王莺 、诸宁妮、李文静、洪静 )
F2-905(徐欣 、张静 、卢莉蓥、李心怡)
-910(郑媛菡、郑洁 、王晨妍、潘文可)
F2-912(佟培瑶、吴佳妮、吴君亚、夏晓辉)
F2-923(陈依容、谷友好、王雅 、谢丽娟)
F2-927(方玥 、潘慧丽、蒋旖旎、张烨 )
F2-930(汤慧敏、林晨 、李幸宇、颜晴 )
F2-931(叶淑君、钟丹凤、黄君仪、杨倩倩)
F2-932(毛佳凤、张扬 、张梦娇、胡云琦)
F2-933(邱静雅、陈丹丽、胡凯慧、陈扬 )
F4-204 (杨港 、洪超 、方天行、王超飞)
F4-205(周毅 、徐勋 、沈楠杰)
F4-206 (朱步广、章天翔、史佳敏 )
F4-208(周浩杰、杜乾锴、季慈豪、刘挺 )
F4-211(彭超 、杨睿 、钱佳铖、吴林峰)
F4-302(陈笑 、刘康 、李昌迪、吴若成)
F4-304(黄浩 、杨扬 、潘宇琦、朱斯峰)
F4-308(王丰 、詹立成、夏家杰、余何俊辉
)F4-309(朱泽瑞、张罗飞、倪儒豪、叶勇超)
F6-523(吴卓雨、潘珍真、郭佳佳、陈爱妮
)F6-524(陈银萍、张小妹、傅诗情、何洪娣)
F6-525(李雪婷、叶乐桐、陈远亲、鲍雅敏)
F6-526(刘璐 、虞佳 、郑越 、薛望静)
F6-527(潘林杰、洪可欣、刘嘉慧、陈澄澄)
F6-528(叶远方、沈诗琪、胡倩楠)
F6-529(李婕 、周晶 、钱昊煜、洪可欣)
F6-533(成连琪、黄依 、杨佳莹、孙艺萌)
F6-535(童晨琴、张梦伊、朱奕奕、周伊甸)
F6-602 (黄鲁 、许金炜、李婷婷、李蓉媛)
F6-604(金晨 、童李佳、王倩茹、俞梦婷)
F6-606(刘嬿 、叶琪琪、蔡芷若、田少怡)
申诉过程说明:一.检查结果的初定。内务卫生检查以寝室为单位进行综合评分,对寝室个人卫生状况只做补充说明。根据检查评分结果,初步认定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寝室,并给予一周的申诉期。二.检查结果的整改。对初步认定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寝室由学生社区处发放《寝室卫生整改通告单》,并反馈给有关分院一起督促整改。“不合格”寝室若能限期整改到位,并通过检查人员审核的,可以调整为合格寝室三.检查结果的确定。每月或四周一次汇总内务卫生检查、申诉和整改情况,分别确定内务卫生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寝室。对内务卫生不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评选“优秀寝室”,对内务卫生两次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评选“优秀寝室”,内务卫生一直优秀的寝室可优先推荐参加“寝室风采展”和“文明寝室“评比。四.学生对寝室内务卫生评分和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公示期开始,每周三下午13:30-16:00到F区F2-101室提出申诉。逾期不予受理。学生社区处接到学生申诉起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给予答复。(一学期仅一次申诉机会)艺术设计分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