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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金融学院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金融学院  来源:金融学院 时间:2016-12-29 浏览: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班主任的工作,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附件1)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1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附件1中的班主任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
    二、组织实施
    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学院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学生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
    三、考核办法
    1.对班主任的履职情况每学期进行一次小结,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学生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工作。
    2.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总结、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
    3.学生评价统一采用学校制定的学生评议表。
     4.班主任考核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若班级发生重大安全事件和严重违纪事件的,班主任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附件《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113日前将《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电子版与纸质版交至各辅导员
    2.学生评价
    3.学院评价
    4.公示: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及考核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