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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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学院颁布学生党员“直选推优”体系补充细则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6-10-19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入党积极性,提升学生党员队伍综合素质,现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温州商学院(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党建工作问答》和《金融学院构建学生党员“直选”推优评价体系——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精神,对金融学院党员发展对象的推选工作做以下补充,除评选体系规定之外,有下列情况者可免答辩:
1)在校期间获得于学生工作相关杰出奖项者,包括国家级、省级等荣誉称号;
2)在校期间,因其他事迹产生良好社会影响,为学校赢得声誉;
3)在校期间,担任重要学生干部,乐于奉献,为学校、学院做出重大贡献者。
以上推荐条件均需通过评定委员会认定,有2/3及以上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附:评定小组名单
组长:叶超
成员:陈习定 徐双萍 佘雪飞 徐午君  卢婷婷   徐晓芝
 
备注:
1.本补充条例发布日期为20161018,详见金融学院学生公告栏。
2.本补充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金融学院学生科所有。
 
 
 
                                                      金融学院学生科
2016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