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经济学、金融学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5-01-05 浏览:
各位同学:
毕业实习是整个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切实做好2015届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城院教学[2009] 142号)规定,分院对2015届本科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和安排,本届本科毕业实习在论文平台上操作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对象
2015届经济学、金融学本科专业学生。
二、毕业实习时间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至第10周,实习总时间不得少于8周。
三、毕业实习进程安排
学期 | 周次 | 时间 | 内容及要求 |
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 | 第17周 | 2015年1月9日之前 | 1.成立2015届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确定由论文指导老师兼任毕业实习指导老师; 2.领取毕业实习介绍信。 |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 | 第1周之前 | 2015年3月6日之前 | 1.落实实习单位,详细填写毕业实习回执单资料,并统一上交至分院办公室(F区综合楼B403); 2.与撰写毕业论文不冲突的情况下,可提前下单位实习。 |
第2周 --- 第9周 | 3月9日 --- 5月3日 | 1.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填写毕业实习手册(实习日志不少于5篇、实习报告不少于3000字1篇); 2.指导教师每周与学生至少联系1次; 3.分院组织教师对实习点检查。 | |
第10周 | 5月4日 --- 5月8日 | 学生返校,上交实习单位反馈表(交到指导老师处),在论文平台上完成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总结的上传工作。 | |
第11-12周 | 5月11日 --- 5月22日 |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分院实习工作总结。 |
四、毕业实习的过程管理
分院将组织教师对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保证毕业实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五、成绩考核
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30%)、指导教师评价(40%)、实习总结(30%)三部分组成。
指导教师评价根据学生是否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各阶段所要求的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工作态度及遵守纪律情况以及学生实习日志撰写情况进行打分。
实习单位评价由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评定,根据学生在单位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
实习总结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总结撰写情况进行打分。
指导教师评价、实习单位评价以及实习总结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