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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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分院截至十二周晚归违纪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3-05-23 浏览:


金融分院各班级:
       本学期以来,本分院大部分同学均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晚上按时就寝,但仍有少部分同学不遵守学校纪校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现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批评处分:

姓名
性别
班级
寝室
联系方式
晚归次数 
叶挺
10经济本3
F1-216
15258092037 
4
华怀明
10经济本6
F1-231
15058714237 
4
汤周舟
10经济本2 
F1-209
15258092620 
4
阙嘉成
10经济学本3
F1-215
15258091690 
4
 
   希望上述同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遵守校纪校规!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 迟归次数累计达累计达4次者,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