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公告

师生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师生公告 >> 师生公告

【金融党建】关于开展2012年度金融分院党建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金融分院 时间:2013-03-25 浏览:4062

金融分院各学生党支部、金融街71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同时深入推进党的基础组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中涌现出来的党建优秀学生干部。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创新党支部、优秀教师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办法》(党委〔200810号)的文件精神和温州大学相关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2012年度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党建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金融分院各学生党支部成员(含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份子)
金融街71号学生干部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努力参与校园文化建设活动;在学习和实践中具有创新意识和突出表现;在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党建活动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3.能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组织观念强,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和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按时缴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4.在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和学风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学习勤奋,成绩突出,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感较强,勤劳务实,开拓进取,成绩显著。
5.热爱党务工作,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积极投身于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固本强基工程的组织指导工作。
 
三、评选名额
党建优秀学生干部5名
党建工作积极分子10名
 
四、评选程序
1.自荐。学生自荐申报,填写登记表,并介绍个人情况。2.复核。各学生支部召开支部大会,结合自荐情况和参评条件进行复核。3.审查及联评。金融街71号负责对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条件者,一经发现取消评优资格,推荐人选报党总支审查。4.公示。在分院范围内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进行评选,严格坚持评选标准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评选原则,确保评选的质量。
2.下载并填写《党建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报名表》,并将电子表格于发送到371606730@qq.com
。邮件标题改为“姓名+学生党支部”。
3.报名表于2013329周五前上交至9B309处。
4.联系人:吴老师、娄菲菲同学 653006.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委员会
2013325

点此下载登记表:关于评选2012年度党建优秀学生干部、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