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公告
【金融党建】金融分院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推荐发展中共预备党员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金融分院 时间:2013-03-18 浏览:421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党支部、各级学生组织:
为了保证党员发展质量,使金融分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关于推选发展对象的相关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结合分院实际,经党总支研究决定,现就开展2012-2013年学年第二学期第一次发展中共预备党员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优时间:2013年03月15日—2013年03月20日
二、推优条件
1、我分院共青团员,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分党校以及院(校)党校两级已经结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满一年。
2、政治思想先进,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时学习党的纲领和章程,了解党的历史,并且关注国家大事和时事政治。
3、上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不低于50%,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有较大进步者、对班级学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在校内外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为学院争得荣誉者可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热心地为同学服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推优过程中会对被推优者作简单的民意调查,调查合格者方可予以考虑。
5、生活上勤俭节约,寝室卫生保持良好,不使用违规电器等。
6、在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一年内主动联系党建联系人老师谈话4次,并上交党建联系人谈话反馈表。
7、凡在校期间曾受过处分者,处分期间内不予推优。有旷课记录、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或存在各类违规违纪情况下,本学期不予推优。凡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受到各种处分者,不予推优。
三、推优程序
1.10级本科班、11级全部班级每班一个名额。
2.由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各班至少须2/3团员参加推优大会),支部大会必须有公证人(辅导员或班主任)在场监督。支部大会之后需填写附表三: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并由公证人签字。
3.由班级推选出来的候选人须填写附件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发展中共预备党员推荐表。
4.由团支书填写附件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汇总表。
5.名单确定后务必于2013年03月20日下午1点半前将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装订成册上交至9B309,逾期不候。
四、金融分院学生各党支部情况
党支部名称 | 所归属班级 | 党支部书记 | 办公地点 |
金融分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 09经本1、10经本1 10经本2、11金融本1、2 | 吴金钗 | 9A-301 |
金融分院学生第二党支部 | 09经本2、10经本3 10经本4、11金融本3、4、5 | 孙向林 | 9A-302 |
金融分院学生第三党支部 | 09经本3、10金融专1 10金融专2、11金融本6 10经本5、11经本3、4 | 吴煌煊 | 9A-301 |
金融分院学生第四党支部 | 09经本4、10金融专3 10经本6、7、11经本1、2 11金融本7 | 于 佳 | 9A-301 |
五、备注
1、时间:通知公示时间为7天;
2、监督: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问题,请向金融分院党总支反映。
监督电话:吴老师 0577-86689149
监督邮箱:147325292@qq.com
3、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18267725601(555601)、 18267726626(626626)
附件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发展中共预备党员推荐表点此下载
附件1

附件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发展中共预备党员汇总表点此下载
附件2

附表三:班级民主选举情况登记表点此下载
附件3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总支委员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金融街71号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