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星级个人”、“星级部门”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2-12-08 浏览:
学生会各部门干事:
为提高学生会各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进部门间的合理竞争,促进部门间的相互学习,表彰在工作上表现突出的个人,特设立“星级个人”、“星级部门”的评比。我们将综合各部门学生干部在本学期工作积极性、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于本学期期末评选出 “星级个人”。
一、组织机构
金融分院团委、学生会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
共评选星级个人 6名,奖励精美礼品和颁发证书;评选星级部门2 个,奖励现金200元和颁发奖状
三、评选程序
1、平时考核分数占70%
2、现场PPT展示3分钟,评委现场提问打分(现场表现占30%)
四、评选要求
1、日常考核成绩优异。
2、工作能力突出。
3、德智体全面发展。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团委、学生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