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公告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8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2-09-25 浏览:414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1日-2012年10月12日
地点:温州大学南校区田径场
二、参赛单位
学生代表团:
金融分院、国贸分院、会计分院、信息工程分院、管理分院、外国语分院、
艺术设计分院 继续教育学院
教工代表团:
继续招教代表团、艺术实训代表团、管理财务代表团、会计基础代表团、
外语学工代表团、国贸后勤代表团、金融院办代表团、信息人力代表团
三、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竞赛分组:
1、学生组:各分院本、专科学生
2、教工组:
男子甲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乙组(36-50岁,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丙组(50岁以上,196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女子甲组(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乙组(36-45岁,197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丙组(46岁以上,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二)竞赛项目
一、学生组
男子(17项):100米、200米、110米栏(栏高1米)、400米、
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标枪(800克)、1分钟跳绳(单摇)、1分钟跳绳(双摇)、板鞋竞速
女子(17项): 100米、200米、100米栏(栏高0.84米)、400米、
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标枪(600克) 、1分钟跳绳(单摇)、 1分钟跳绳(双摇)、板鞋竞速
集体项目:(计入团体总分,得分加倍)
1、定向运动团体赛:每队6人(3男3女),取最好的4个有效成绩累计得出最后成绩。
2、20×80米迎面接力:报名参加田径比赛的运动员不能报名,男10人、女10人。
3、集体跳绳:报名参加田径比赛的运动员不能报名,人数共12名,男5人,女5人,另加二名摇手,男、女不限。比赛方法:每队跳三次。录取名次和办法:以三次中最好的成绩排名,如最好成绩相同看次成绩,以此类推。
4、两人三足接力:报名参加田径比赛的运动员不能报名,男10人,女10人,必须一男一女搭配进行比赛。(绑腿的绳子也进行接力,中途绳子松散则原地系上再继续比赛,除非绳子断裂才能更换,否则取消比赛成绩。)
二、教工组
男子甲组:100米、800米、5000米、跳远、铅球(7.26公斤)
男子乙组:100米、3000米、立定跳远、铅球(5公斤)
男子丙组:手榴弹投准(15米)、50米持物跑、篮球投准(10次)
女子甲组:100米、800米、3000米、跳远、铅球(4公斤)
女子乙组:100米、1500米、立定跳远、铅球(4公斤)
女子丙组:50米持物跑、垒球投准(15米)
集体项目:(记入团体总分,得分加倍)
1、8×80米迎面接力赛(女不少于2人)
2、全场往返运球投篮(男4人、女2人)
3、一人跳绳:(男2人、女2人)每人各跳1分钟,最后4名队员跳绳的次数相加,多者排名靠前。
4、4×100米混合接力:(男3人、女1人并安排为第一棒)
5、回龙接力:(共15人,女队员不少于6人)排头从胯下向后滚球,只有球从所有人跨下滚过后,最后一人接住再跑到第一人前继续,最后15人全部跑完,原排头抱球回到队伍最前方时,计时停止。
6、飞盘穿越:每队运动员五人(3男2女)离标志物15米,每人抛5次,以穿过标致圈为得分(飞盘必须空心穿越,碰到标志圈周围不算得分),总分相加,分数多者,名次列前,分数如相同,加赛至决出胜负为止。
7、拔河比赛:每队10人(女队员不少于4人),采用3局2胜制,进行淘汰赛决出最后名次。
四、参赛办法
1、学生甲组,各分院代表队报团长1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学生运动员50人(男女人数不限,集体项目运动员不包括在内),每人限报2项,每项限报4人,可兼报接力和集体项目。
2、各教工代表队,各分院代表队报团长1人,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限报1项,每项限报4人,可兼报接力和集体项目。
3、运动员参赛资格:城市学院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在校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
4、3000米及以上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过校医务室体检,证明身体合格才能参加。
五、报名日期及办法
各代表队必须于9月25日前提交第一次报名表,于9月29日前提交最终报名表并打印报名单,逾期不再受理。电子报名表发送到tyxyml@wzu.edu.cn,报名表格式不能随意更改。联系人:苗老师,电话:13587642732,虚拟网:662732,打印报名单(加盖分院公章)送到8-110逾期以弃权处理,最终报名单递交后一律不得更改,电子报名表到学院院办网站下载。
六、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8田径竞赛规则》和特定规则。
七、名次录取和办法
1、学生组团体总分取前3名。如积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取前,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取前,依次类推。教工组团体总分取前3名。如积分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取前,依次类推。
2、学生组各单项取前8名,按9、7、5、4、3、2、1分计分,集体项目计分加倍,接力项目计分加倍,破院记录加5分,破校记录加10分。单项(包括接力)报名少于8名,减少一名录取,只有一人报名时,必须改项。
3、教工组各单项、集体项目取前6名,按7、5、4、3、2、1分计分(集体项目计分加倍),单项报名少于6名,减少一名录取。
4、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计算。
5、学生获前8名(包括接力),奖励分记入体育成绩。
八、奖励办法
1、学生组团体总分前3名,分别授予奖牌和奖金。个人单项比赛按录取名次取前8名,颁发荣誉证书,前3名颁发奖牌。
2、学生组破纪录者,发给奖金和证书。
3、教工组团体优胜单位、个人项目前6名、集体项目前3名给予一定的奖励。
4、学生组团体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组织奖”,“运动风采奖”评选办法另行规定。
5、另评选“优秀通讯员”、“工作积极分子”若干名,评选办法另行规定。
九、代表团旗帜
各分院自制分院院旗一面
十、裁判员
大会裁判员由城市学院聘请。
十一、其他
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城市学院运动会报名表填写须知
附件2: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八届田径运动会报名表
附件1:

附件2: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2-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