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五届“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金融分院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2-05-08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展现我院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发挥优秀学生在院风建设、学风建设中的榜样作用,学院决定于近期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五届"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将进行金融分院的评选,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正式注册的本、专科生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必备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道德规范、行为准则。
4、学习认真、态度端正,在校期间曾获奖学金。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二)必备条件
在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必备条件之一:
1、勤奋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曾获两次一等奖学金者或学业优秀奖学金 ;
2、曾获得精英奖学金或德育优秀奖学金;
3、曾获得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或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或创业奖学金 ;
4、曾获得两次以上(含二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或文体优秀奖学金 ;
5、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参加国家、省、校级科研课题并顺利结题的 ;
6、在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文学创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精神文明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曾在国家、省、市级各类比赛中获奖或获得过荣誉 ;
7、牢固社会主义荣辱观,乐于助人、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热心班级和学生团体组织工作并表现突出,有感人事迹的 ;
8、曾获得国家、省、校(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的;
二、【评选名额】
3名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渠道
自荐、班级或分院老师推荐相结合。
(二)报名方式:
编辑短信"姓名+班级+长号+短号"发送至18267726135/616135王钊(若有疑问,请联系-王昱15067893027/663027)
(三)报名时间:4月26日--5月1日
(四)选拔时间:5月2日晚18:00
(五)选拔地点:9B304
(六)选拔方式:
面试(个人自我介绍+评委提问)
由报名人员进行现场答辩个人事迹展示。由分院按评选条件对推荐人员进行认真考核和审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并向院里推荐"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成为金融分院候选人。
三、【其他相关事宜】
请准备以下资料,其中文本版资料包括: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1500字的事迹材料;
(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电子版资料包括: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1500字的事迹材料;
(3)"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一分钟视频(影集)文件;
(4)高清数码生活照片一张;
(5)《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文本版材料将于5月2号面试时上交,电子版内容请于5月2号前发送至408242331@qq.com,其中,德育成绩、公寓成绩的相关材料纸质版的提交,需找相关的老师签字)
附件: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第五届"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城市之星·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委员会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金融分院学生会
201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