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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选拔第六期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浙商孵化园的通知》

作者:院团委  来源:院团委 时间:2011-01-06 浏览:

各分院,各班级:
        经过第五期创业园入驻项目的选拔后,孵化园尚有空余工作室。为使更多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能够有展示与发挥的平台,为进一步深化大学生创业行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学生的组织策划能力和学术作品制作能力,引导我院学生提高创就业素质。我院将选拔第六期创业团队入驻浙商孵化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以个人或项目小组名义申报,鼓励不同分院、不同专业背景的学生联合组建团队申请项目。
        二、 申请要求
        1.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并且品行良好,学有余力。团队成员50%以上是我院学生。
        2.创业团队成员应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
        3.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业相结合。
        4.创业团队经营的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相抵触。
        5.创业团队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6.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活动需经过家长、分院同意,团队成员开展创业活动需经所在分院同意。
        7.入驻孵化园后,创业团队自觉接受孵化园的相关管理制度,并遵守执行。
        8.浙商孵化园不允许经营饮食业、电子游戏室、网吧、快递等项目。
        三、选拔流程
        选拔分为申请、答辩、公示和入园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请阶段:
        1.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5日16:30。学院及各分院下发通知进行宣传。申报团队将创业计划书、申报书的电子版发送至wucccy@163.com,把纸质版交至学生服务大厅(4-207)创业服务窗口。
        2.申报团队必须详细、完整地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附上项目负责人的历年成绩证明,以及所有成员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答辩阶段:
        1.召集有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答辩,根据答辩成绩最终确定入驻团队。
        2.答辩时需结合PPT介绍创业项目,时间为10分钟。
        (三)公示阶段:
        答辩会后管委会将对入围团队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四)入园阶段:
        通过考核及公示后按照《浙商孵化园管理条例(试行)》办理入驻浙商孵化园的相关手续,完成入园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其它
        地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服务大厅(4-207)创业服务窗口;
        联系人:欧老师0577-86689053;孙文佳15258627932(537932)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申报书》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