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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济分院10月20日下午教师集体走访学生寝室的通知

作者:经济学办  来源:经济学办 时间:2010-10-18 浏览: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和休息的重要场所,为每个住宿学生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的生活环境,有利于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为建立良好的院风学风,同时促进师生关系,加强师生交流,经济分院规定老师定期和不定期走访学生寝室,现对老师定期走访寝室安排如下:
一、目的:加强师生交流,促进学生成长
二、时间:10月20日下午(每月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人员:分院领导、班主任、辅导员、自律委成员
四、内容:1.督促学生做好寝室卫生文明建设工作
          2.了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3.关注特殊学生(如家庭经济贫困、学习困难和心理问题等学生)
五、其它: 请各位老师下寝室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下寝室登记表》上,字迹端正清楚,以便学生部统计。
 
 
经济分院
2010年10月17日
附件: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下寝室制度
 
为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加快学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主导作用,特制定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下寝室制度。本制度规定如下:
一、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有关业务知识,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并按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二、教师每两周下寝室不得少于1次,辅导员每周下寝室不得少于1次。
三、要求辅导员、班主任老师深入学生寝室,通过谈话、有针对性的谈心等多种方式,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学习情况以及生活情况。
1、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并能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
2、认真指导寝室开展各类学习实践和科研活动;
3、关心学生的生活和身心健康;
4、及时掌握寝室卫生、纪律等情况,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5、密切联系学生干部,定期召开寝室长工作会议,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组织协调作用,增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意识;
6、及时从公寓辅导员、楼栋管理员处了解学生寝室状况,对存在学风、卫生、安全、纪律等问题的寝室进行重点教育。
四、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将下寝室了解的情况及时向分院主管领导汇报。
五、辅导员、班主任老师要严格执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下寝室制度》的要求,下寝室应及时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教师下寝室登记表》上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