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分院评选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寝室长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0-06-29 浏览:
各寝室,各位同学:
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寝室长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公寓文明建设,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精神,经济分院特开展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寝室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申报获得院“文明寝室”称号的学生寝室长
二、评选条件:
1、担任本学期学生寝室长,关心、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2、模范遵守公寓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生寝室长应有的职责,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对工作热情、主动、积极,完成职责好,能充当老师的得力助手。
3、关心同学,协调关系,办事公正,处处以身作则。所管理的寝室必须在本学期内被评为“文明寝室”。
4、所在寝室在学风、纪律、安全和卫生方面表现优良,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寝室及全体成员本学期未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评选程序:
1、个人自荐或寝室成员推荐。在相同条件的情况下,按公寓品行分由高到低,择优入选。
2、学生寝室长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准备申报评选材料,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寝室长申报表》,并于
3、因为期末考试进行中,为以免影响同学复习备考,如有符合条件且来不及上交申报材料的同学可以用短信的形式到吴煌煊老师那边进行登记,并确认登记成功后,等期末考试完后,补充申报材料。吴煌煊老师:13732077183。登记截止时间同上。
四、奖 励: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被评定为“优秀寝室长”的个人,在公寓品行考核中计满分;在个人先进评比、奖学金评比、推荐入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经济分院学生公寓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