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心随歌扬”班歌大赛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1-18 浏览:
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的构建,加强我院班集体建设和团队建设,提升我院学子人文素养,实现班班有歌声,处处有飞扬,经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举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心随歌扬”班歌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和谐之声,心随歌扬——班班有歌声
二、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09年11月13日——12月16日
2、比赛地点:1号楼报告厅(决赛)
三、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预赛报名阶段(11月13日—11月25日)
1、由各班级团支部开展报名、排练,人数要求在30--40人。参赛曲目分为必唱曲目“爱我中华”和一首自选曲目。
注:自选曲目内容必须符合主题,健康向上(表演时间请控制在7分钟之内)
2、各参赛单位在11月25日之前将报名表和参赛伴奏带上报经济分院学生会办公室9A104,若是现场伴奏的,请将伴奏形式及伴奏人(必须是学生)信息一并上报组委会办公室。(报名时请注明参赛分院、班级、参赛歌曲、负责人以及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海选阶段(暂定11月27日),各参赛单位通过抽签形式决定出场秩序。
第三阶段:决赛阶段(暂定12月16日)。参加学院总决赛。
四、奖项设置
本次班歌大赛将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和最佳组织奖1名。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请各班级认真组织,熟悉比赛的日程安排、注意事项、比赛过程及比赛规则,认真做好赛前的准备工作。
2、遵守比赛纪律比赛规则,服从比赛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
六、其它
负责人联系方式:
经济分院:黄挺亮 666905、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