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秋、国庆节放假和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09-21 浏览:
各办公室,各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
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分别安排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教学任务(包括晚上)。假期交通车按校车时刻表中节假日校车线路运行。请各分院、有关部门安排好值班,责任到人,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和甲流防控工作。
10月1日起,学院执行新的作息时间安排(附后);校车时间安排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附件: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作息时间表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作息时间表
(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行政人员办公时间:上 午 8:00—————11:30
下 午 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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