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9-30 浏览: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班级组织在规范学生日常管理,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各班级
二、评选时间
2025年秋季学期
三、评选标准
先进班级评选标准包括学风指数、寝室指数、文明指数、竞赛指数等4个一级指标,共13个观测点。一级指标分值权重以及各观测点指标内涵见《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附件1)。
四、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30%推荐至学校,最终评定等次,设特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一等奖(推荐班级总数15%)、二等奖(推荐班级总数30%)、三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0%),另设学院优秀组织奖2名。学院优秀组织奖根据学院获得先进班级等次占比情况、学院学风工作总体成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获得先进的班级、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先进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为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在奖学金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获得特等奖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先考虑等。
4.获得特等奖的班级,其班主任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
五、评选程序
评选采用学院评选、中期展示、遴选推荐、学校联评、公示与发文表彰的程序进行。
(一)学院评选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迎评先进班级评选活动,要求做到参评全覆盖。
(二)中期展示(第8周)
1.学院组织开展各参评班级中期汇报;
2.以学院为单位,于第9周周三前提交先进班级评选工作中期报告至学生事务部。
(三)遴选推荐(第12周)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全院班级进行综合评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根据要求填写推荐表和汇总表(附件2、3),并上报至学生事务部备案。
(四)学校联评(第13-14周)
学校组织对学院推荐班级进行联评,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特等奖单位需参加现场展示)
(五)公示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发文表彰
评选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表彰。
六、其他
本评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
2.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推荐表
3.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推荐汇总表
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