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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的通知

作者:李昌瑞/文  来源:金融贸易学院新媒体运营中心 时间:2024-09-25 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班级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班级组织在规范学生日常管理,促进学生自我教育,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决定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先进班级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院各班级、全院全体学生


评选时间

2024年秋季学期


评选标准

先进班级评选标准包括学风指数、寝室指数、文明指数、竞赛指数等4个一级指标,共13个观测点。一级指标分值权重以及各观测点指标内涵见《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附件1)。


奖励办法

1.本次评选按照学院班级总数的30%推荐至学校,最终评定等次,设特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一等奖(推荐班级总数15%)、二等奖(推荐班级总数30%),三等奖(推荐班级总数50%),另设学院优秀组织奖2名。学院优秀组织奖根据学院获得先进班级等次占比情况、学院学风工作总体成效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

2.获得先进的班级、学院颁发荣誉证书。

3.获得先进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先考虑;获得特等奖班级的主要班委,可直接评定年度优秀学生干部、浙江省政府奖学金优先考虑等。

4.获得特等奖班级班主任年度考核直接为优秀。


评选程序

评选采用学院评选、中期展示、遴选推荐、学校联评、公示与发文表彰的程序进行。

(一)学院评选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迎评先进班级评选活动,要求做到参评全覆盖。

(二)中期展示(11月下旬)

(1)学院总体汇报先进班级评选工作开展情况;

(2)各学院推选2-3个班级代表开展中期展示。

(三)遴选推荐 (12月中旬)

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全院班级进行综合评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根据要求填写推荐表,并上报汇总表至学生事务部备案。

(四)学校联评 (12月下旬)

学校组织对学院推荐班级进行联评,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参评优秀组织奖、特等奖单位需参加现场展示)

(五)公示

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六)发文表彰

评选结果学校发文公布、表彰。


其他

本评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 1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评选标准.docx

附件 2温州商学院先进班级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