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学研用相结合:金融分院经济法教研室开展案例研讨活动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4-12-01 浏览:
2014年11月26日下午,经济法教研室组织开展了案例研讨活动。本次活动由吴昊老师发起、何平老师主持,申小红、徐登敏、徐晓芝、吴立欧等全体教研室成员均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案例研讨的主题是“试用合同的定性问题”。首先,吴昊老师简要介绍了其经办的某试用买卖合同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提示了该案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条款,指出案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合同如何定性。随后,各位老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法基础理论,围绕试用合同的认定标准、合同的生效、本案中的质量标准条款、试用期间、举证责任等问题纷纷发表看法、建言献策。最后,吴昊老师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总结阐述了自己的办案思路,得到了老师们的一致认可。本次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主题鲜明、气氛热烈,老师们热情高涨、不乏精彩的讨论和交锋。
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教师自身的实务操作能力直接关系到教学成败。所以经济法教研室经常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学习活动。通过本次案例研讨活动,不仅加深了老师们对试用合同的理解,提高了老师们的实务操作能力,也为产学研用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载体。
本次案例研讨的主题是“试用合同的定性问题”。首先,吴昊老师简要介绍了其经办的某试用买卖合同案件的基本情况,重点提示了该案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条款,指出案件争议的焦点就在于合同如何定性。随后,各位老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法基础理论,围绕试用合同的认定标准、合同的生效、本案中的质量标准条款、试用期间、举证责任等问题纷纷发表看法、建言献策。最后,吴昊老师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总结阐述了自己的办案思路,得到了老师们的一致认可。本次活动持续了两个多小时,主题鲜明、气氛热烈,老师们热情高涨、不乏精彩的讨论和交锋。
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教师自身的实务操作能力直接关系到教学成败。所以经济法教研室经常组织开展各种业务学习活动。通过本次案例研讨活动,不仅加深了老师们对试用合同的理解,提高了老师们的实务操作能力,也为产学研用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载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