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园答辩|关于新增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项目入园遴选的通知
作者:学生事务部(创业学院) 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 来源:温商院学工 时间:2023-11-06 浏览:
各学院、部、中心:
根据《温州商学院创业教育改革规划纲要(2020-2024)》的通知文件精神,鼓励在校大学生积极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和素质,切实引导广大青年投身创业实践。学生事务部(创业学院)拟开展2023年创业项目入驻、遴选工作,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申报入驻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为我校本(专升本)、专科在读生。
二、项目入驻条件
(一)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我校各项规章制度相抵触;
(二)原则上不引入餐饮、娱乐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三)申报项目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并能按期完成。负责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创业实体还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附件均需附在纸质版入驻申请书后);
(四)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服务类、工艺产品类、电子信息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五)申报项目成功入驻后需严格遵守《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按时参加考核答辩;
(六)申报项目为实体企业或在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过奖的项目,优先考虑入驻。
三、入驻申请材料
(一)项目汇报PPT(3-5分钟)按照商业计划书格式汇报(有历史数据、营业流水的优先);
(二)公司相关管理、财务制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仅需实体企业公司提供);
(三)项目负责人及全部成员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四)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的证明复印件;
(五)与校外企业有合作关系的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合资经营的需提供股权分配协议复印件;
(六)提交《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项目入驻申请书》、《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项目申请汇总表》、《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项目入驻承诺书》(详见附件);
(七)要求所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四、管理与服务
(一)为让更多的创业项目能够在众创空间得到培育孵化,入驻的项目孵化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进行项目年度考核,依据年度评估结果决定入驻项目去留。
(二)入驻项目按《温州商学院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入驻项目成员必须遵守管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项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学校的良好社会形象。
五、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择优推荐项目于11月15日20: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生事务部办公室(超豪4):汪得嘉老师处,同步将电子版重命名后发送至WZBCCYXY@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答辩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请截止:11月15日20:00
答辩时间:11月17日18:00(暂定)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答辩方式:3-5分钟PPT路演 + 3分钟评委提问
联系方式:汪老师:0577-86689399
黄同学:13968836316
权同学:18993047469
学生事务部(创业学院)
众创空间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