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优秀寝室长的通知
作者:经济分院学办 来源:经济分院学办 时间:2010-01-05 浏览:
各班级:
为了调动广大学生寝室长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推进公寓文明建设,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精神,经济分院特开展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寝室长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申报“文明寝室”的学生寝室长
获得本学期“十佳”寝室的学生寝室长
二、评选条件:
1、担任本学期学生寝室长,关心、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2、模范遵守公寓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生寝室长应有的职责,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对工作热情、主动、积极,完成职责好,能充当老师的得力助手。
3、关心同学,协调关系,办事公正,处处以身作则。所管理的寝室必须在本学期内被评为“文明寝室”。
4、所在寝室在学风、纪律、安全和卫生方面表现优良,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寝室及全体成员本学期未受到各种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三、评选程序:个人自荐或寝室成员推荐。学生寝室长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准备申报评选材料,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寝室长申报表》,并于2010年1月8日前上交学生公寓E区2幢102办公室。
四、奖 励:由学院发文予以表彰;被评定为“优秀寝室长”的个人,在公寓品行考核中计满分;在个人先进评比、奖学金评比、推荐入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寝室长申报表》
经济分院公寓办公室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