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举办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党校2009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09-11-05 浏览:
各党总支、党支部:
根据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2009年第二学期党建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举办城市学院2009年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城市学院1号楼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第二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09级新生党员、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四、培训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 |
内 容 |
培训地点 |
培训 对象 |
主讲 教师 |
备 注 |
晚上18:30—20:30 |
开班仪式: 专题讲座 |
城市学院1号楼报告厅 |
全体学员 |
张小燕 |
经济分院:(55人) 国贸分院:(86人) 管理分院:(75人) 会计分院:(92人 电信分院:(76人) 外国语分院:(42人) 院团委:(19人) 09级新生党员:5人 教师入党积极分子: 共450人 |
晚上18:30—20:30 |
专题讲座 |
城市学院1号楼报告厅 |
全体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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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组讨论 |
小组自定 |
全体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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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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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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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8:30—20:30 |
结业考试 |
另行通知 |
全体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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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8:30—20:30 |
结业典礼 |
城市学院1号楼报告厅 |
全体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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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培训班以分院为单位,分成不同培训小组(09级新生党员分到各分院),请各分院确定小组长和分院总负责人,做好组织落实工作。
2、各小组的小组长是本小组的负责人,具体负责通知联系、培训考勤、讨论环节的组织、实践活动总结等工作;分院总负责人负责材料汇总、与学院党校的联系沟通等工作。学院党校培训总负责人胡家奇:13858894094;664904。
3、请各分院组织教师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并及时将参加培训的时间、场地通知学员。
4、请各分院填写《学员登记表》,经书记签字后于
5、附件下载地址:??????sp?id0=zjg6u6a3&id=zonc27kp
中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