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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分院201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作者:经济分院教办  来源:经济分院教办 时间:2010-01-05 浏览:

一、经济分院毕业实习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杨福明    副组长:唐留雄   秘书:魏晶晶

小组成员:杨福明 张玲玲 唐留雄 叶茜茜 徐春雷 孙启声 刘云刚 陈丽 何平 林慧 吴昊 徐登敏 

二、毕业实习对象

2010届经济学本科毕业班学生共37人。

三、毕业实习时间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至第15周,实习总时间不得少于8周

四、专业实习任务与要求

1、任务

通过到专业对口或接近的企事业、行政机关、社区等单位参观学习、实际操作或顶岗实习,使学生较全面地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基本工作过程及实际知识,比较深入地了解有关专业知识,初步获得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实践和专业岗位技能,进一步理解与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拓宽专业知识面,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每位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做好实习周记录,实习周记录本科不得少于5篇,要求一律手写

(2)本科学生实习结束后须撰写毕业实习总结。字数不少于3000字,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

2、基本要求

(1)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请假必须经分院和实习单位同意

(2)要特别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3)遵守操作章程,严禁违章操作;遇到问题及时向指导教师反映

(4)实习手册和实习总结必须于实习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指导教师处。

3、专业要求

经济学专业的学生可以在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政策研究部门进行实习,提高自己进行经济分析和经济管理的能力;也可以在工商企业、金融证券等企事业单位实习,熟悉主要业务及其工作流程,了解所在行业的特点,提升专业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五、毕业实习过程管理

分院组织开展毕业实习的前期动员、中期检查和后期总结工作,定期召开全体实习指导教师会议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进展情况和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保证毕业实习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六、实习成绩评定

1、毕业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评价(30%)、指导教师评价(40%)、实习总结(30%)三部分组成

指导教师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下列条件评定:是否按时完成毕业实习各阶段所要求的工作;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工作态度及遵守纪律情况等。

实习单位成绩由进行毕业实习学生的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给出,按五级计分制评定。毕业实习总结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提交的毕业实习总结评定

2、毕业实习不及格者,可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申请重修。在规定学习年限中毕业实习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七、毕业实习进程安排


周次

时间

内容及要求

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

 

第18周以前

2010年1月8日前

1、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城院教学[2009]142号)文件,结合各专业特点,修订毕业实习手册中的毕业实习任务计划书,并做好毕业手册的印发工作。

2、成立2010届毕业实习领导小组,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确定校内指导教师。

第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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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周

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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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

1、指导老师与学生见面,发放介绍信、实习手册,并将实习总结格式电子稿给学生,要求严格按照格式撰写内容(具体要求已在第四项说明),并向学生说明实习进程安排。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

 

第8周之前

2010年4月23日之前

3、学生落实实习单位,3月15日前将毕业实习回执单交实习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填写学生实习单位汇总电子表交分院院办,由院办统一报教学科研部备案。

4、与撰写毕业论文不冲突的情况下,学生可提前下单位实习。

 第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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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周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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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1、学生在实习单位实习,认真填写毕业实习手册。

2、指导教师每周与学生联系至少1次。

3、分院组织教师对实习点检查。

第15周

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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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

1、学生返校,上交实习单位反馈表,毕业实习手册、毕业实习总结。

第16周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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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1、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分院实习工作总结。


 

 

 

 

经济分院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