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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贸易学院关于做好2026届专科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作者:余兆凯  来源:金融贸易学院 时间:2025-06-10 浏览:

毕业实习是各专科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强化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经。为了切实做好2026届专科生毕业实习工作,规范毕业生实习要求,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和学校《关于开展2026届专科学生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学院对2026届专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做了统一部署和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对象

2026届专科毕业班国际金融和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生。

二、毕业实习时间

2025年秋季学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第10周。

三、毕业实习形式及任务安排

毕业实习分为岗位实习《毕业实习报告(设计)》撰写两个阶段。

(一)岗位实习

1.岗位实习安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三选一)

原则:优先专业对口,兼顾就业创业导向。

(1)集中实习:由学校统一安排实习单位;

(2)自行选择实习单位:学生需要提交《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申请表》;

(3)自主创业实践:学生需要提交《自主创业实践申请表》。

2.岗位实习成绩构成

成绩构成:实习周记30%;实习总结报告30%,实习单位反馈表40%。

特别说明:自主创业实践的学生,岗位实习的成绩评定按照实习周记50%,实习报告50%。

(二)毕业实习报告(设计)

根据所学专业知识,结合岗位实习,完成《毕业实习报告(设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1 毕业实习报告(设计)撰写及评分标准参考。

成绩构成:《毕业实习报告(设计)》100%。

(三)毕业实习任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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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习安全教育

为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提高学生实习实践的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明白实习期间的相关安全问题,在实习开展前,学生需签署《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

五、实习经费预算

根据学校文件《温州商学院实践教育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参与集中实习的学生温州三区(鹿城、瓯海、龙湾)内凭公交车、打车、轮渡票据等实报实销,每人上限200元;温州三区以外的,交通费每人上限500元。集中实习前,带队老师需在OA提交《温州商学院校外集中实习申请表》,实习过程中,务必保留好车票/发票,学生返校后以指导老师为单位统一报销。

 

 

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

2025年6月10日

附件1.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三方协议.docx

附件2.温州商学院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书.docx

附件3.家长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4.温州商学院实习介绍信.doc

附件5.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6.温州商学院学生创业实践申请表.docx

附件7.温州商学院实习单位反馈表.doc

附件8.温州商学院校外实习学生电话检查记录表.doc

附件9.温州商学院校外实习点检查记录表.doc

附件10.温州商学院《毕业实习报告(设计)》参考模版.doc

附件11.毕业实习报告(设计)参考及评分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