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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01-11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院2021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中评选“浙江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省优”)和“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以下简称“校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金融贸易学院2021届全日制普通教育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比例:

优秀毕业生分为浙江省优秀毕业生和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占毕业生总人数的20%。省优秀毕业生人数按照本科4%,专科3%的比例,剩余为温州商学院优秀毕业生。分年级、分专业进行评选。

三、评选办法:

    1、由2021届毕业生自主进行申报,根据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进行分值累计,从高到低排名后进行名额的划分。
    2、荣誉称号的分值规定如下:荣誉称号(包括“三好学生”、 “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分值: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校级0.5分。

    317级本科、18级专科毕业生奖学金分值规定如下:精英奖学金15分,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8分,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5分,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3分,学业进步奖学金2分,特长优秀个人/团体奖学金(一等2分,二等1分),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一等2分,二等1分),创业优秀奖学金(一等2分,二等1分),实践优秀奖学金1分,社会工作奖学金1分,德育优秀奖学金1分,优秀团队奖学金1分;

4、19级专升本班毕业生奖学金分值规定如下:优秀学生特等奖学金20分,一等15分,二等10分,三等5分,单项奖学金4分;荣誉称号分值同上。

四、评选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本科生英语四级成绩须达425分(含425)以上)

4、奖学金获得次数要求本科生(不含专升本)获奖学金次数在四次(含四次)以上,专科生获奖学金次数在两次以上(含两次);专升本学生获学金次数在一次及以上。

5、荣誉称号获得要求:本科、专科、专升本学生均需获一次(包括一次)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6、按总综合考评分值名次从高到低排列,并按规定的比例确定名单(采取四舍五入)。

7、如总综合考评分值相同,则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精英奖学金和第一课堂奖学金分值所占总分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名单,如若还是相同,则按最高等级获得次数从高到低确定名单,以此类推。

8、关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补录情况说明:若校优名额有余,则需在大学英语四级通过情况、获得奖学金次数情况、获得荣誉称号情况等条件中至少满足两项条件,再按照综合考评分值从高到低排列,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补录名单

五、时间和程序

各同学在2021年1月17日晚22点前,将《附件1》及《附件2》电子版发到各自辅导员邮箱中。

17国金本1班/17国贸本1-3班/18国贸专1班发至邮箱zhouyisi029@126.com;

17金融本1-7班发至邮箱631127376@qq.com

19金融专升本及19国贸专升本发至邮箱813745292@qq.com。

六、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3、请各位同学对本次温州商学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进行监督,如有问题联系:周老师,文博书院。




附件1:2021届省优、校优毕业生预评分值汇总表.xls

附件2:各类奖学金及荣誉证书证明材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