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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推荐 2016 年度(2016—2017 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金融学院  来源: 时间:2017-09-21 浏览:600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 号)精神,现将推荐 2016 年度(2016—2017 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推荐时间和要求
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请在2017年10月10日前交至综合楼B303卢老师处。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由各校统一打包后发送至492479998@qq.com。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16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
二、推荐说明
1、全日制在校优秀残疾学生(不包括2017年入学新生);
2、推荐标准和程序详见《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见附件);
3、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开具获奖证明。
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9395。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附件

金融学院学生科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