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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金融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6-07-07 浏览:396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金融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实现公平、合理地分配资源,现就我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本通知针对13级、14级学生和15级学生)
二、认定依据
参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
三、认定时间安排
自行下载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6年版本)(见附件),返校后务必在2016年9月16日(周五)16:00之前上交至综合楼B303或者B301各自辅导员处,等待进一步审核。
四、表格填写注意事项
1. 据实填写,不得有假
2. 务必在家庭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盖章核实
3. 内容详尽、具体
2. 务必在家庭所在地乡(镇)民政部门盖章核实
3. 内容详尽、具体
五、其他说明
未经认定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能享受各项资助政策,如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类社会助学金等。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午君老师:13757720262。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6年)
如有疑问,请联系徐午君老师:13757720262。

金融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