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开展我校2016-2017-1学期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7-03-08 浏览:
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6-2017-1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商学院三好学生评价办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4月28日前各学院公布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确定初评名单,并在本学院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
5月5日送交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张榜公示一周后报学校发文。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名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须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奖学金、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
3、各学院相关负责老师须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奖学金、三好学生的评比工作。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