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融贸易学院2025-2026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6-10-15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温州商学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等文件及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优秀学生。
二、评选标准
学生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不低于前30%),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三者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三、否决条件
凡在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1)有课程不及格者(补考、重修通过者亦不符合);
(2)受到学校各类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3)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4)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5)日常生活中有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1、填写问卷星报名:https://v.wjx.cn/vm/O18bEiW.aspx#(截止时间:10月16日18:00前)。
2、提交相关电子版佐证材料word版。
所有参评电子版材料请按照问卷星问卷里各问题顺序进行排序,放在一个word里。文件以“班级+姓名”命名,并在10月17日09:00之前发送至辅导员处,逾期不候。
3、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初审名单。
4、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最终名单以学校公示结果为准。
金融贸易学院
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