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11-16 浏览:
为营造良好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评选依据
依据《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 修订)》。
三、基本条件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五)参评学年所有学习课程无不及格;
(六)在公寓文明检查中无不合格寝室记录;
(七)学业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60%;体育成绩及格或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参评学年担任寝室长、班长、团支书职务,或所在寝室获得院级(书院)文明寝室,或所在班级获得院级先进班级三等奖及以上荣誉。
(八)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一)学生自主申报,填写问卷星:https://v.wjx.cn/vm/mBd0XyU.aspx# ,并填写《温州商学院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Word版)发送给自己辅导员,两者缺一不可(截止时间:11月18日9:00前);
(二)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初审名单;
(三)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申请资格。所有申报信息务必真实且有依据。
(二)“三好学生”将根据最终获奖名单直接授予获得二等奖学金及以上的学生。
(三)评选过程中,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9057621350;办公室:超豪书院
附件1.《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2025修订)》.pdf
金融贸易学院
2025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