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贸易学院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10-26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依据《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等文件及通知精神以及学校通知,现将省政府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优秀学生。
二、评选标准
学生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三者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三、否决条件
凡在年度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1)有课程不及格者(补考、重修通过者亦不符合);
(2)受到学校各类处分或通报批评者;
(3)在申请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4)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住宿费者;
(5)日常生活中有奢侈浪费等不良行为,造成不良影响者。
四、申请时间及流程
1、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m/mFwTyjq.aspx# (截止时间:10月27日16:00前);
2、学生自主申报,线上申请,线上评审;登录“一窗受理”平台(账号: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Kjb@8359),微信/钉钉扫码进入“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入口填写申请;(申请时间:10月27日7:30--16:00前);(问卷星和“一窗受理”平台均要填写)
3、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确定初审名单;
4、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金融贸易学院
2025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