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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10-24 浏览:

各班级、同学: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若有变动,参考最新标准。)

三、评审要求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采用学生“个人申报”方式;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四、材料报送

(一)线上填写2025年金融贸易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统计表https://www.wjx.cn/vm/w5WfuEX.aspx#”,截止时间:2025102712:00

(二)所获荣誉证明等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以辅导员为单位交至超豪书院陈鲁燕老师处,截止时间:2025102712:00前。

待系统开通后,在“一窗受理”平台进行“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一窗受理”平台登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评选过程中若存在疑义,可咨询辅导员;

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

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参评成果的认定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金融贸易学院
2025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