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5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10-24 浏览:
各班级、同学: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6000元/年,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若有变动,参考最新标准。)
三、评审要求
(一)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采用学生“个人申报”方式;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三)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四) 评选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四、材料报送
(一)线上填写“2025年金融贸易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统计表https://www.wjx.cn/vm/w5WfuEX.aspx#”,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2:00
(二)所获荣誉证明等材料纸质版复印件,交至辅导员处,以辅导员为单位交至超豪书院陈鲁燕老师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12:00前。
(三)待系统开通后,在“一窗受理”平台进行“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一窗受理”平台登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一)评选过程中若存在疑义,可咨询辅导员;
(二)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
(三)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四)参评成果的认定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金融贸易学院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