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金融贸易学院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5-09-27 浏览:
各位同学:
依照国家奖学金管理相关文件,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生二年级及以上在校学生;
2.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并综合考评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自国际和全国新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的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3.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学校负责,我院本科推荐候选人名额4名,专科推荐候选人名额2人,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条件,优中选优,学生事务部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三、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2025年9月29日9:00前。
2、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2024-2025学年xxx国奖风采展示》,答辩PPT(小于50MB,不要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6350801@qq.com。(命名要求:姓名+班级+国家奖学金申请)。
(2)纸质版提交:《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提交于超豪书院陈鲁燕老师处。
五、补充事项
1、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2、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3、“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处不再进行勾选,直接填写“否”。
未尽事宜请咨询陈鲁燕老师,办公室:超豪书院。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版)填写说明.doc
金融贸易学院
2025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