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1-18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参照《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见附件1)。现将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国家助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本学期初已提交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材料;(退役士兵不可参评)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500元/生/年;二档2700元/生/年)(若有变动,参考最新标准。)
三、评审要求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须根据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按照要求,成立专门评审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家庭经济、综合表现等情况,提出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合格,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2:00前。
2、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56350801@qq.com。(命名要求:班级+姓名+国家助学金);
(2)纸质版提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先交至辅导员处,后以辅导员为单位交至罗山书院陈鲁燕老师处。
(3)填写“金融贸易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统计表”https://www.wjx.cn/vm/mRSG8cH.aspx#(请务必填写)
五、补充事项
1.申报材料填写。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样表上的填写说明填写上报,详见附件2。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3.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咨询陈老师,联系电话:19057621350;办公室:罗山书院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pdf
金融贸易学院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