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10-05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学助〔2024〕3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参照《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见附件1)。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评选范围内前10%,并综合考评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审要求
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学校负责,各学院推荐2名候选人(申请表、支撑材料、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条件,优中选优,学生事务部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差额确定本、专科共计14名候选人参加现场答辩展示。最终结果由校级评审小组和学生代表投票产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2024年10月9日12:00前。
填写“金融贸易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统计表https://www.wjx.cn/vm/YVfBkJl.aspx#”,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2:00前。
2、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0975803@qq.com。(命名要求:姓名+班级 + 国家奖学金申请);
(2)纸质版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于罗山书院王泽老师处。
五、补充事项
1、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2、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3、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处不再进行勾选,直接填写“否”。各高校要统一使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2)字数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填写。
未尽事宜请咨询王泽老师,办公室:罗山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