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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4-03-13 浏览:

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励全体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现决定开展2024年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6月30日前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很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大学生形象;

3.作风正派、行为文明、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

4.积极进取、求真务实、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5.曾获校级荣誉称号2次(含)及以上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7.在学术研究、公共管理、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体育竞赛等某一个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

8.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多次获二等(含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9.在创业教育中有突出表现,创业实践有成效。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最迟于2024年3月18日下午4点前(1)将附件1:温州商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成绩单、2000字个人事迹陈述、各类奖项佐证材料、1张个人生活照(分辨率不低于3264*1840)、1张个人证件照(分辨率不低于3264*1840),电子版材料打包汇总发送至1510975803@qq.com,命名方式“姓名+班级+十佳大学生申请材料”(2)填写班级群下发的问卷星调查。

上述缺一不可

四、注意事项

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视违纪情节轻重,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评选办法由学生事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件1:温州商学院“十佳大学生”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