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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2-2023学年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09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3】31号)文件精神,参照《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温商院行政【2023】63号)(见附件1)。现将2022-2023学年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长特别奖学金:

1、学业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前15%,不限班级、年级;

2、体育成绩需达到85分及以上或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

3、在书院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优秀, 须获得校院两级文明寝室2次及以上,且无不合格寝室记录;

4、在各级各类学生组织、 班级担任学生干部或担任寝室长一年及以上, 或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 60 小时/年( 志愿汇认证);

5、优良学风班或先进班级中的同学获得名次者优先。

此外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 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 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 团队限排名第一、 第二者);

(2) 创业成果显著者;

(3) 志愿服务突出者;

(4) 省级科研项目或校级重点科研项目立项。

(对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

    校长特别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0000元。

三、评审要求

    2022-2023学年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由学校负责,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申请表、支撑材料、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条件,优中选优,学生事务部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候选人参加现场答辩展示,最终结果由校级评审小组和学生代表投票产生。校长特别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2023年10月11日12:00前。

  2、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0975803@qq.com。(命名要求:班级 + 姓名+校长特别奖学金提交日期);

 (2)纸质版提交: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于罗山书院王泽老师处。

五、补充事项

  1、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2、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处不再进行勾选,改为选填“是”或“否”(直接填写“否”)。要统一使用《2022-2023学年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2)字数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填写。

       未尽事宜请咨询王泽老师,办公室:罗山书院。

附件1-温州商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pdf

附件2-校长特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