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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3-10-08 浏览:

各位同学:

    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发展【2023】31号)文件精神,依照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参照《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温商院行政【2021】102号)(见附件1)。现将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国家奖学金:成绩特别优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评选范围内前10%,并综合考评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对象:本科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三、评审要求

    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由学校负责,各学院推荐2-3名候选人(申请表、支撑材料、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推荐的候选人必须符合条件,优中选优,学生事务部依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差额确定15名候选人参加现场答辩展示最终结果由校级评审小组和学生代表投票产生。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四、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2023年10月11日12:00前。

  2、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0975803@qq.com。(命名要求:班级 + 姓名+国家奖学金提交日期);

 (2)纸质版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提交于罗山书院王泽老师处。

五、补充事项

  1、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2、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3、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处不再进行勾选,改为选填“是”或“否”(直接填写“否”)。各高校要统一使用《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1)签名处必须由相关人员手写签名; (2)字数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填写

       未尽事宜请咨询王泽老师,办公室:罗山书院。

附件1-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pdf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说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