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开展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10-22 浏览:
各班级、同学:
为了创造良好的学习气氛,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依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2年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省政府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不可参评)
二、奖励标准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500元/生/年;二档2700元/生/年)。
三、评审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坚持标准、全面衡量、公开公正、好中选优”的要求,依据《温州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办法》等文件分别进行等额评审,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申请的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各学院按照要求,成立由学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及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学生学业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在全院范围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事务部审核。
四、材料报送
1、时间要求。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2022年10月25日上午11:00前。
(2)国家助学金。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2022年11月1日下午18:00前。
2、提交要求:
(1)电子版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发送至邮箱:1229051840@qq.com。(命名要求:班级 + 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材料/国家助学金+提交日期);
(2)纸质版提交: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提交于罗山书院王辉老师处。
五、补充事项
1.奖助学金申请。同一学生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任何两者都不能同时兼得。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奖助学金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省政府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以月为单位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3. 省政府奖学金答辩时间暂定于2022年10月28日晚上,具体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有意向参加省政府奖学金评比的同学提前做好答辩准备(可自行准备PPT,不做强制要求)。
4. 申报材料填写。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特别注意:综合考评选择“否”
未尽事宜请咨询王辉老师,办公室:罗山书院。
名额分配——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