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贸易学院开展2021年“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1-24 浏览:
为切实发挥社会企业奖助学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求实、励志明德”,浙江海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力支持我院教育事业发展,特设“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该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是在充分尊重浙江海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意愿的基础上,依据捐赠方具体要求而制定。我院将根据与捐赠单位签订的捐赠协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进行评选。
一、评选对象
金融贸易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奖项设置
浙江海舜自强一等奖学金4000元
浙江海舜自强二等奖学金3000元
浙江海舜自强三等奖学金2000元
三、参评条件
1.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18级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成绩,19、20级2020-2021学年成绩);
2.体育课成绩90分及以上(19、20级两学期中取最高成绩);
3.须获得文明寝室1次及以上,且无不合格寝室记录;
4.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年(志愿汇认证)(18级、专升本班级除外);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或有过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可酌情加分。
注意:因名额有限,择优录取8名候选人,具体以录取通知短信为准,候选人准备答辩。
四、评定方式
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的评定,由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答辩要求如下:
(1)PPT答辩时间5分钟;
(2)着装得体、语言流畅、注重礼节;
(3)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通知。
五、材料报送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
2021年11月25日18:00前,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交至罗山书院王辉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9051840@qq.com。(命名要求:金融贸易学院+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提交日期)
六、补充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577-86595060;办公室:罗山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