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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贸易学院开展2021年“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1-11-24 浏览:

为切实发挥社会企业奖助学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求实、励志明德”,浙江海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力支持我教育事业发展,特设“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是在充分尊重浙江海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意愿的基础上,依据捐赠方具体要求而制定。我院将根据与捐赠单位签订的捐赠协议,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进行评选。

一、评选对象

金融贸易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奖项设置

浙江海舜自强一等奖学金4000

浙江海舜自强二奖学金3000

浙江海舜自强三奖学金2000

参评条件

1.成绩排名在专业10%18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成绩,19202020-2021学年成绩);

2.体育课成绩90分及以上(19、20级两学期中取最高成绩);

3.须获得文明寝室1次及以上,且无不合格寝室记录;

4.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40小时/年(志愿汇认证)(18级、专升本班级除外);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且表现突出或有过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可酌情加分

注意:因名额有限,择优录取8候选人,具体以录取通知短信为准,候选人准备答辩

四、评定方式

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的评定,由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答辩要求如下:

1PPT答辩时间5分钟;

2)着装得体、语言流畅、注重礼节;

3)答辩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方式通知。

、材料报送

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上报相关材料:

2021年11月25日18:00前,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双面打印,交至罗山书院王辉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9051840@qq.com。(命名要求:金融贸易学院+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提交日期)

、补充事项

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上报,有关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未尽事宜请咨询王老师,电话:0577-86595060;办公室:罗山书院。

浙江海舜自强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