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6-23 浏览:
为进一步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温商院行政【2020】12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春季学期班主任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附件1)中的班主任工作职责为主要内容。
二、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考核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为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学院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学生事务部统筹协调、监督和指导考核。
三、考核办法
1.班主任工作考核采用个人总结述职、学生评价和学院评价等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记分,其中学生满意度评价占60%,学院评价占40%。
2.学生评价统一采用学校制定的学生满意度测评量表,由评估中心组织测评。学院评价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考核指标,重视考核班主任与学生的思想交流、班集体建设、关心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考核指标要充分体现班级学生的学风、考风、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考研深造、寝室文明、创业实践成效等情况。有下列情况者,在班主任工作考核的百分制量化总分上给予相应的加减分:
项目 | 加减分值 | 项目 | 加减分值 | |
班级被评为校、院优良学风班 | 加6、3分 | 学生违纪处分 | 警告、严重警告处分 | 减1分/人次 |
学生获得校、院“学习标兵” | 加2、1分/ 人次 | 记过处分 | 减2分/人次 | |
学生寝室获得文明寝室 | 加2分/个 | 留校察看 | 减3分/人次 | |
学生寝室被评为不合格 | 减1分/个 | 开除学籍 | 减6分/人次 |
3.班主任考核分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主任总数的20%。班主任所带班级荣获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工作考核直接确定为优秀,且指标单列。
四、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班主任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附件《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附件2),6月30日(星期四)前将《考核表》发送至邮箱1243645897@qq.com,邮件主题为“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姓名”。
2.学生满意度测评另行通知。
3.学院评价:考核小组根据学院评价考核办法进行。
4.公示:学院将班主任工作考核情况及考核等级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
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对班主任留任、表扬和评优、教师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的重要依据。
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
2022年6月23日
附件1:温商院行政〔2020〕129号:关于印发《温州商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