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21级符盼盼等4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作者: 来源: 时间:2022-01-22 浏览:
经核查,在近期疫情防控工作中,符盼盼、李露、章锦鑫、洪楚轩4位同学未经报备私自离校出市,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12月28日,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1班符盼盼(学号:19110309233),未经报备私自出市。
2021年12月30日,2021级国际金融专科1班李露(学号:21116301057),未经报备私自出市。
2021年12月31日,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1班章锦鑫(学号:21116202055),未经报备私自出市。
2021年1月3日,2021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专科3班洪楚轩(学号:21136202007),未经报备私自出市。
以上行为违反校园安全治理相关规章制度,扰乱学校管理秩序。为严肃校纪,教育学生,根据《温州商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温商院行政〔2019〕9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李露、符盼盼、章锦鑫、洪楚轩同学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于律己,为坚决阻断疫情输入校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温州商学院金融贸易学院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