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做好2009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经济分院学办 来源:经济分院学办 时间:2010-01-14 浏览:
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09年暑期我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共组织了29支社会实践队,结合面上实践学生,参加规模达到了1500多人,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根据学院相关规定,暑期社会实践为我院学子必修课程,一般在第一学年暑假期间开展,对于未能在此期间参与社会实践或考核不合格而未取得学分的同学,应在该年度寒假期间重修该课程,仍未能取得学分的,则应在毕业学年寒假予以补修。时下,寒假即将来临,各分院根据自身情况,认真做好2009年寒假社会实践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参加对象:06、07、08级还未取得社会实践学分的学生
二、实践时间:时间一般不能少于一周。
三、实践指导:分院团委将按照40人安排一名指导老师的原则,进行面上指导。
四、成绩评定:实践学生成绩由实践指导老师评定
五、安全工作:在寒假实践期间要做好实践安全工作每日一报。
六、实践报告上交:下学期开学一周内,由班长统一收齐上交经济分院学生会实践部。要求:【1、文本版一式两份(两份都需要加盖公章)。文字必须是手写。字迹清楚。实践报告1500字以上】。
七、参加实践的同学需填写暑期社会实践报告。表格下载(经济分院网站学生公告栏)
咨询电话:0577—86689395 18957768032 谢世民
附件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07、08级学生社会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09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名单及指导老师配备表
附件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报告(A3打印)。
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