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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19-2020-1期末考试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10-15 浏览:

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前复习注意事项

任课教师在期末做好学生的复习辅导和答疑工作,不能泄露期末考试试题,一旦发现将根据《温州商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日期

本学期课程根据教学进度完成课时,考查课程在停课前应考核完毕,课程集中考试安排在2020年0106日至0112日(第19周)

三、考试安排组织

期末考试统一使用教务管理系统安排,考试工作环节包括试题收集、送印、封装,考务组织,学生成绩录入、试卷分析、试卷归档等。

期末考试由各开课学院(部)、考试中心和学术事务部分工负责。学院(部)负责所开课程的出卷、试卷审核以及试卷印刷数清单;根据学校分配的教学资源负责课程考试考务工作、监考教师安排和指派各课程主考教师。考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所有课程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协调全校资源和制作考试安排表,学术事务部负责抽查、评估经过学院审核的试卷。所有课程的考试地点、监考老师安排要求在2019年 1129日(第13周周五)之前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

四、命题要求

1.教师命题必须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时要反复研究教学大纲,把握好教学基本要求,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制定命题计划。

2.考试命题范围要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知识点90%以上。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又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还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题量适中,难易适度。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以便分辨学生学习掌握的情况。力求学生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使试卷的及格分数水平能较好地表明应达到的教学基本要求。防止考题偏易或偏难。教师出题之后,定稿之前要亲自试做,保证中等成绩学生花2/3考试时间完成答题。

4.每份试卷均应做到卷面清晰,表述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

5.根据教学大纲以及命题要求编制A、B卷(采用试卷库的除外)并提供参考答案,由考务人员从A、B两套试卷或试卷库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6. A、B两卷的份量、难度必须相当。文科A、B两卷的题目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20%,理科A、B两卷的题目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10%。试卷题型应该多样化,原则上每卷题型不少于4种,一般客观题分值控制在40%以内,选择题、是非题每题分值一般为2分/题。个别课程的题型安排若有特殊考虑,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报学术事务部备案。不宜采用填空题、名词解释等考核学生记忆能力的题型。

7.相同课程的试卷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本科、专科应分别出卷,不得合用一卷。特殊专业的学科考试一般应有两位以上专业教师集体完成。鼓励教考分离,学院应积极建设和使用试卷库或试题库。

8.试卷统一使用学术事务部制作的试卷模板出卷(英语试卷在命题审批单上注明是否有听力考试及听力考试的时间),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9.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任务课程名称相一致。

五、送交、审核试卷或考核方案

1.命题教师应于2019年1030日(第9周周)前上交期末试卷和考核方案(开放式考核)至各开课学院办公室,每份试卷均应附上填写完整的《命题审批单》、《试卷质量分析表》。各学院教务秘书填好期末试卷或考核方案清单。

2.9周至11周的周三(2019年1031日-1113日)各学院(部)的教学院长和系主任开展试卷和考核方案的审定工作,教学负责人应对考核质量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和考核方案要组织教师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进行调整或修改。所有试卷和考核方案经系主任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盖章后交各学院教务秘书处,由教学秘书做好核对工作。

3.学术事务部将在第11周周四至12周(2019年1114日-1122日)开展试卷和考核方案的抽查和评估,对仍然不合格和需完善的试卷和考核方案提出调整意见。相关教师应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走学院审核程序。

六、试卷印刷和保管

所有试卷须在2019年124日(第14周周三)前送交各开课学院办公室,各开课学院梳理好试卷并填写好试卷印刷清单,在考试前一周付印

各院部要做好保密工作,妥善保管好试卷,严防试题泄露。试卷保管、保密工作要责任到人。试卷交接程序要规范清晰,责任明确,形成工作倒查机制。一旦发生泄密事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考试期间的考务组织

考试期间设各学院(部)教务办公室为考务办公室,负责学院(部)期末考试期间的考务工作。监考老师须提早30分钟到相关学院的考务室领取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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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试卷阅卷评分

(一)阅卷评分要求

阅卷评分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应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阅试卷标记和分数要书写工整,易于辨认。试卷批改一律使用红笔,签字(全名)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试卷批改时一律用加分表示。论述题、材料分析题、简答题、要求体现计算步骤或演算步骤的题目,得分要打在得分点上,并在小题番号前记小题得分;试卷中每大题的得分应填写在记分框内,和写在本题序号的左侧,大题得分应为各小题得分的总和。评阅完毕后,阅卷教师应认真复核分数,在试卷首页考试成绩栏填写总得分。教师若对已经评定或合计的分数进行更正,应在更正处签名。

(二)成绩登记上交

各门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于考试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的比例(平时成绩的比例不少于40%,相同课程不同教师的比例必须一致)评定学生的学期成绩,通过电脑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填好成绩登记表和试卷情况分析表一式二份送交开课学院办公室

教师在把学生成绩录入系统前要认真审核,一旦将学生成绩提交到教务系统,一般不允许更改,若更改,则视为阅卷差错。教师评分、统分差错率不得超过1%。

(三)成绩勘误

学生成绩一经主考教师评定,任何人都无权更改。如确有差错需要改动成绩者,应由原主考教师填写《成绩勘误表》,经学院教研室、主管院长审批,报学术事务部审查同意后方可勘误,并将《成绩登记表》、平时登记表和学生试卷附于《成绩勘误表》后,以备查对。凡擅自更改成绩或要求评卷教师更改成绩的,均属于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试卷阅卷后上交注意事项

任课教师上交试卷时,必须正确填写试卷袋上的各项内容,袋中应该装入:

(一)考试课程

1.试卷命题审批单

2.试卷质量分析表

3.空白试卷(包括AB卷)

4.试卷(参考)答案

5.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作业方案及成绩评价标准说明

6.学生成绩表

7.试卷分析表

8.学生试卷、答题纸(按学号顺序装订成册)

(二)开放式考核课程

1.考核方案审批表

2.考核方案

3.电子试卷、电子作业(刻光盘)或纸质作业(如论文)

4.学生成绩登记表

5.试卷分析表

6.平时成绩登记表、平时作业方案及成绩评价标准说明

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开课程成绩材料汇总整理,报档案室一份,学院留存一份(详见学术事务部关于成绩录入通知),没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必须在备注栏填入缓考、旷考或作弊等情况说明。

批改后的试卷由开课学院(部)负责收齐验收、统一保管。

十、学生旷、缓考处理

1.任课老师将旷考的学生名单在系统录入成绩时进行备注。

2.因病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应在考核前一周内提出申请,因突发性疾病及突发紧急事件无法参加考试,必须在紧急情况解除后补办缓考手续,但必须在学期结束前补办(允许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代办),否则按缺考处理。

3.2016级、2017级旷考的考生不得参加下学期开学初补考,考生该课程必须重修。

4.2018级、2019级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校不提供补考机会,学生可以选择重修该门课程或者选修其他课程。

5.跟班重修学生跟教学班一起参加本学期期末考试。

十一、成绩录入与查询

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9年12月2日00:00开启,2020年0114日23:00自动关闭,在成绩录入过程中,请注意及时保存数据并提交。课程考试结束后学生可在课程考核后一周内到网上查询成绩。

温州商学院试卷相关材料下载地址:http://jw.wzbc.edu.cn/Art/Art_60/Art_60_2209.aspx

 

继续教育学院考试中心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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