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规范2018-2019-1学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金融学院 来源: 时间:2018-09-19 浏览:
各学院、基础教学部:
根据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规范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课程的最终成绩评分由学期期末考核成绩和平时成绩(含期中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平时成绩不少于40%。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
考查课程在停课前考核完毕,课程集中考试安排在2019年01月13日至01月20日(第19周)。
二、试卷命题要求
1.正确掌握命题范围与内容。命题必须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既要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又要考核学生对基本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还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正确掌握覆盖面与题量,试题应有一定的难易梯度,以便分辨学生学习掌握的情况。力求学生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使试卷的及格分数水平能较好地表明应达到的教学基本要求。
3.命题时要反复研究教学大纲,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学习的实际状况制定命题计划,把握好教学基本要求,防止题目偏易或偏难。
4. 每份试卷均应做到卷面清晰,内容准确,文字通顺,标点无误。
5. 根据教学大纲以及命题要求编制A、B卷(采用试卷库的除外)并提供标准答案,由考务人员从A、B两套试卷或试卷库中随机抽取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6. A、B两卷的份量、难度必须相当。文科A、B两卷的题目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20%,理科A、B两卷的题目重复率按分值计不得超过10%。试卷题型应该多样化,原则上每卷题型不少于4种,一般客观题分值控制在40%以内,选择题、填空题、是非题每题分值原则上不超2分。个别课程的题型安排若有特殊考虑,须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7. 相同课程的试卷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统一阅卷。本科、专科应分别出卷,不得合用一卷。特殊专业的学科考试一般应有两位以上专业教师集体完成。鼓励教考分离,学院应积极建设和使用试卷库或试题库。
8. 试卷统一使用教务处制作的试卷模板出卷(英语试卷在命题审批单上注明是否有听力考试及听力考试的时间),并写明考试科目、试卷类型(AB卷)、考试对象及考试形式(包括开卷、一页开卷、闭卷等),开卷试卷必须说明允许学生所携带资料的范围,并在停课前告知学生。
9. 试卷上的课程名称必须与教务管理系统内教学任务课程名称相一致。
三、试卷或考核方案送交
1. 各学院(部门)应对试卷质量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应组织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对试题进行调整、修改或增删,试卷命题后必须对所出试卷进行质量分析。每份试卷均应附上填写完整的《命题审批单》、《试卷质量分析表》。
2. 所有试卷经系主任与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长审定签名、盖章后交各学院教务秘书处,由学院做好核对工作。本学期将于第7周周三(10月24日)上交期末试卷或者考核方案(开放式考核)至教务处。
四、试卷质量检查
教务处将在第8周组织有关人员对试卷质量进行检查,若发现试卷质量问题,责成相关人员重新出卷。
教务处
2018.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