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金融分院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金融分院 来源: 时间:2015-07-12 浏览:
各班级各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分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实现公平、公正地分配资源,现就我院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尤其是12级、13级、14级学生)
二、认定依据
参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点)》。
三、认定时间安排
于2015年9月9日前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见附件一)并上交至综合楼B303各自辅导员处,完成基本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认定。
四、认定工作要求
科学、准确地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困难程度是做好资助工作的首要环节,因此,认定工作必须要规范准确,做到公平、公正。
五、其他说明
未经认定的学生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能享受学校的各项资助政策。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5版)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2015版)